机构简介
蓝箭航天空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液氧甲烷发动机及运载火箭的研发、生产并提供商业航天火箭发射服务。公司的主要产品是火箭发射服务、技术开发服务。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拥有境内专利802项(其中发明专利274项),参与制定国家标准4项。
成立情况与历史沿革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蓝箭有限系由王建蒙,张昌武及舒畅出资设立,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50万元。2015年6月1日,蓝箭有限办理完成本次设立的工商登记手续。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2019年3月9日,蓝箭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蓝箭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蓝箭有限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母公司账面净资产393,263,142.73元为基础,按照1:0.254282665的比例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为100,000,000元,净资产高于股本总额的部分293,263,142.73元计入资本公积。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2019]01600009号),截至2018年12月31日,蓝箭有限经审计的母公司报表账面净资产为393,263,142.73元。
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19)第020172号),截至2018年12月31日,蓝箭有限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393,280,270.00元。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9]01350001号),截至2019年3月16日,公司全体发起人已按发起人协议,蓝箭有限股东会决议的规定,以蓝箭有限变更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的经审计净资产作价折股,缴纳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00,000,000元。
2025年11月2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出具《验资复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2849号),截至2019年3月16日止,发行人账面实际股本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9]01350001号验资报告注册资本实收金额相一致。
2019年3月,蓝箭有限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约定将蓝箭有限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蓝箭有限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母公司报表账面净资产人民币393,263,142.73元折股后,确定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为100,000,000.00元(即净资产中人民币100,000,000.00元计入实收资本,293,263,142.73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9年3月25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蓝箭航天空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蓝箭航天空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费用的审核报告》《关于发起人以北京蓝箭空间科技有限公司净资产作价抵作股款的审核报告》《关于自审计基准日至公司设立之日之间产生的损益由整体变更后的股份公司享有和承担的议案》《关于制定蓝箭航天空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议案》《关于选举蓝箭航天空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并组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的议案》《关于选举蓝箭航天空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并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的议案》等议案。
2019年3月26日,发行人办理完成本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工商登记。
(三)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2019]01600009号),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母公司账面净资产为39,326.3143万元,其中未分配利润为-18,132.7545万元。公司整体变更时未分配利润为负系以前年度经营亏损累计形成。
三、报告期内公司股本及股东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本、股东变化情况
1、2022年2月,报告期内第一次股份转让及第一次增资
2022年1月11日,渤谆投资与渤辉投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973,091股未实缴股份无偿转让给渤辉投资;前述转让完成后转让方不再持有发行人股份。
2022年1月26日,发行人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99,239,674元增至人民币200,003,044元;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2年1月26日,自知贰号与发行人及其他相关方签署《蓝箭航天空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约定自知贰号向公司增资60,000,000元人民币,认购发行人763,370股股份。
2022年2月14日,发行人办理完成本次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2、2022年7月,报告期内第二次股份转让及第二次增资
2022年6月27日,江栋与王晓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发行人183,209股股份以人民币12,000,000元为对价转让给王晓峰。
2022年7月15日,发行人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发行人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03,004元增至人民币202,114,910元,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2022年7月16日,建银成长、张江燧锋、浦东科创、融泰高德、京铭投资、青岛汇铸、自知贰号与发行人及其他相关方签署《蓝箭航天空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1)碧蓝管理以现金出资的方式向公司增资人民币14,946,630元,所认购股份数量为228,196股,增资款中人民币14,718,434元作为溢价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2)睿正投资以现金出资的方式向公司增资人民币3,378,482元,所认购股份数量为51,581股,增资款中人民币3,326,901元作为溢价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3)根据建银成长、张江燧锋、浦东科创、融泰高德、京铭投资、青岛汇铸、自知贰号与发行人及其他相关方签署的《蓝箭航天空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若公司未能完成相应的火箭发射目标,则该等投资人有权要求公司将其增资对应的投前估值调整为125亿元。基于此公司为估值调整之目的向建银成长、张江燧锋、浦东科创、融泰高德、京铭投资、青岛汇铸、自知贰号合计增发1,832,089股,其中建银成长新增股份508,914股,张江燧锋新增股份381,685股,浦东科创新增股份381,685股,融泰高德新增股份279,903股,京铭投资新增股份76,337股,青岛汇铸新增50,891股,自知贰号新增152,674股。
2022年7月28日,发行人办理完成本次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3、2022年11月,报告期内第三次股份转让
2022年11月25日,鲁信转换基金、中经合鲁信与益而高创投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鲁信转换基金、中经合鲁信分别将其持有发行人的61,070股股份均以人民币4,000,023.93元为对价转让给益而高创投。
4、2023年3月,报告期内第四次股份转让
2023年3月30日,京铭投资、青岛汇铸与京岩实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京铭投资将其持有发行人的458,022股股份以人民币33,044,384元为对价转让给京岩实业、青岛汇铸将其持有发行人的305,348股股份以人民币22,029,589元转让给京岩实业;前述转让完成后京铭投资、青岛汇铸不再持有发行人股份。
5、2023年7月,报告期内第三次增资
2023年6月16日,发行人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2,114,910元增至人民币205,168,390元;并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3年7月11日,亦庄产业基金、中深新创与公司及其他相关方签署《蓝箭航天空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约定:
(1)亦庄产业基金以现金出资的方式向公司增资人民币150,000,000元、所认购股份数量为2,290,110股,增资款中人民币147,709,890元作为溢价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2)中深新创以现金出资的方式向公司增资人民币50,000,000元、所认购股份数量为763,370股,增资款中人民币49,236,630元作为溢价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同日,发行人办理完成本次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6、2023年12月,报告期内第五次股份转让及第四次增资
2023年10月14日,发行人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5,168,390元增至人民币220,338,416元;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3年12月4日,京岩实业与乾融曜润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发行人387,084股股份以人民币28,300,000元为对价转让给乾融曜润。
2023年12月19日,江栋与宁波领中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发行人的63,495股股份以人民币4,000,000元为对价转让给宁波领中。
2023年12月27日,无锡产发、央视融媒体、东瑞投资、稳盈壹号、斯瑞新材与发行人及其他相关方签署《蓝箭航天空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约定:
(1)无锡产发以现金出资的方式向公司增资人民币1,000,000,000元、所认购股份数量为12,434,448股,增资款中人民币987,565,552元作为溢价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2)央视融媒体以现金出资的方式向公司增资人民币100,000,000元、所认购股份数量为1,243,445股,增资款中人民币98,756,555元作为溢价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3)东瑞投资以现金出资的方式向公司增资人民币50,000,000元、所认购股份数量为621,722股,增资款中人民币49,378,278元作为溢价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4)稳盈壹号以现金出资的方式向公司增资人民币50,000,000元、所认购股份数量为621,722股,增资款中人民币49,378,278元作为溢价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5)斯瑞新材以现金出资的方式向公司增资人民币20,000,000元、所认购股份数量为248,689股,增资款中人民币19,751,311元作为溢价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同日,发行人办理完成本次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7、2024年2月,报告期内第六次股份转让及第五次增资
2024年1月8日,江栋与沈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发行人的79,369股股份以人民币5,000,000元为对价转让给沈远。
2024年1月31日,发行人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增加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20,338,416元增至人民币225,933,918元;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4年1月31日,国家产业投资基金(SS)与公司及其他相关方签署《蓝箭航天空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约定,国家产业投资基金(SS)以现金出资的方式合计向公司增资人民币450,000,000元,认购股份数量总计为5,595,502股,其中增资款中人民币444,404,498元作为溢价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2024年2月2日,发行人办理完成本次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8、2024年6月,报告期内第七次股份转让及第六次增资
2024年4月19日,发行人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25,933,918元增至人民币229,664,253元;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4年4月27日,共青城道盈与智慧互联、中原前海共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发行人的451,990股股份以人民币29,605,345元为对价转让给智慧互联,将其持有发行人的86,028股股份以人民币5,634,834元为对价转让给中原前海;前述转让完成后转让方不再持有蓝箭航天股份。
2024年4月27日,海河沄箭与智慧互联、中原前海共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发行人的513,040股股份以人民币33,604,120元为对价转让给智慧互联、将其持有发行人的97,647股股份以人民币6,395,878.50元转让给中原前海。
2024年4月29日,智慧互联、中原前海与发行人及其他相关方签署《蓝箭航天空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约定:
(1)智慧互联以现金出资的方式向公司增资人民币252,030,761.18元,所认购股份数量为3,133,864股,增资款中人民币248,896,897.18元作为溢价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2)中原前海以现金出资的方式向公司增资人民币47,969,238.82元,所认购股份数量为596,471股,增资款中人民币47,372,767.82元作为溢价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2024年5月14日,中冀汇信与朗玛八十五号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发行人的751,849股股份以人民币36,600,000元为对价转让给朗玛八十五号。
2024年6月11日,发行人办理完成本次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9、2024年10月,报告期内第八次股份转让及第七次增资
2024年6月,中冀汇信与安徽铁箭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发行人的503,525股股份以人民币24,511,597元为对价转让给安徽铁箭,前述转让完成后中冀汇信不再持有发行人股份;京岩实业与安徽铁箭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发行人的279,500股股份以人民币19,886,425元为对价转让给安徽铁箭;嘉兴原氪与安徽铁箭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发行人的358,678股股份以人民币16,140,510元为对价转让给安徽铁箭,前述转让完成后嘉兴原氪不再持有发行人股份;中天世纪与安徽铁箭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发行人的705,000股股份以人民币37,365,000元为对价转让给安徽铁箭。
2024年7月15日,羽翔成长与华成智飞、华成智飞伙伴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羽翔成长将其持有发行人的381,685股股份以人民币24,999,996元转让给华成智飞,将其持有发行人的229,011股股份以人民币14,999,998元为对价转让给华成智飞伙伴。
2024年7月25日,江栋与领中芯研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发行人的79,708股股份以人民币5,000,000元为对价转让给领中芯研。
2024年8月26日,世纪天华与新鼎恒拾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发行人的599,124股股份以人民币29,999,993元为对价转让给新鼎恒拾;世纪天华与新鼎兴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119,824股股份以人民币5,999,959元为对价转让给新鼎兴贰。
2024年9月27日,发行人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29,664,253元增至人民币231,430,901元;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4年10月23日,稳盈壹号与商业航天基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发行人的621,722股未实缴股份无偿转让给商业航天基金;前述转让完成后稳盈壹号不再持有发行人股份。
2024年10月23日,商业航天基金与发行人及其他相关方签署《蓝箭航天空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约定商业航天基金以现金出资的方式向公司增资人民币150,000,000元,认购发行人股份数量为1,766,648股股份,增资款中人民币148,233,352元作为溢价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10、2025年1月,报告期内第九次股份转让及第八次增资
2024年12月18日,国家制造业转型基金(SS)与发行人及其他相关方签署《蓝箭航天空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约定:国家制造业转型基金(SS)以现金出资的方式向公司增资人民币900,000,000元,认购股份数量为10,599,883股股份,增资款中人民币889,400,117元作为溢价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2024年12月19日,发行人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作出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31,430,901元增至人民币242,030,784元;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4年12月20日,京岩实业与王葵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京岩实业将其持有发行人的96,786股股份以人民币6,982,708元为对价转让给王葵,前述转让完成后京岩实业不再持有发行人股份。
2024年12月24日,杭州创乾与金铎投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发行人的514,291股股份以人民币30,000,000元为对价转让给金铎投资。
2025年1月14日,发行人办理完成本次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11、2025年3月-6月,报告期内第十次股份转让及第九次增资、资本公积转增
2025年3月5日,成都鲁信、鲁信转型基金分别与菁蓉贰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成都鲁信将其持有发行人的670,000股股份以人民币29,173,021元转让给菁蓉贰期,鲁信转型基金将其持有发行人的901,300股股份以人民币39,244,244元为对价转让给菁蓉贰期,前述转让完成后成都鲁信、鲁信转型基金不再持有发行人股份。
2025年3月31日,发行人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作出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42,030,784元增至人民币243,797,431元;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5年4月8日,中瀛扶摇、君宇星途与发行人及其他相关方签署《蓝箭航天空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约定中瀛扶摇以现金出资的方式向公司增资人民币100,000,000元,认购股份数量为1,177,765股,增资款中人民币98,822,235元作为溢价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君宇星途以现金出资的方式向公司增资人民币50,000,000元,认购股份数量为588,882股,增资款中人民币49,411,118元作为溢价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2025年4月,碧蓝管理与朗玛九十八号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发行人的616,682股股份以人民币30,057,080.68元为对价转让给朗玛九十八号;碧蓝管理与信德箭成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发行人的3,077,554股股份以人民币149,999,981.96元为对价转让给信德箭成;碧蓝管理与中金战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发行人的1,025,851股股份以人民币49,999,977.74元为对价转让给中金战新;碧蓝管理与上海科慧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3,077,554股股份以人民币149,999,981.96元为对价转让给上海科慧;碧蓝管理与中金传合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615,511股股份以人民币30,000,006.14元为对价转让给中金传合;碧蓝管理与融泰成德及融泰恒德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碧蓝管理持有的1,024,628股股份以人民币49,940,368.72元为对价转让给融泰成德,将碧蓝管理持有的1,540,000股股份以人民币75,059,600元为对价转让给融泰恒德;碧蓝管理、睿正投资与青岛海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碧蓝管理持有的10,861,614股股份以人民币529,395,066.36元为对价转让给青岛海金,将睿正投资持有的4,936,498股股份以人民币240,604,912.52元为对价转让给青岛海金。
2025年6月23日,鲁信转换基金、中经合鲁信与上汽创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鲁信转换基金将持有发行人的297,884股股份以人民币16,000,000元为对价转让给上汽创远;中经合鲁信将持有发行人的484,062股股份以人民币26,000,000元为对价转让给上汽创远。
2025年6月25日,发行人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并相应调整前次增资方案的议案》,具体为以2025年4月30日为基准日,以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向基准日全体股东同比例转增股本并相应调整前次增资方案,公司股份总数由243,797,431股增加至360,00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243,797,431元增加至360,000,000元。
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的基础上,发行人相应调整前次增资方案,新增资方案变更为,由中瀛扶摇、君宇星途以人民币150,000,000元认缴公司新增股份2,608,694股。其中,中瀛扶摇以现金向公司增资100,000,000元认购公司新增股份1,739,130股,君宇星途以现金向公司增资50,000,000元认缴公司新增股份869,564股。
2025年12月5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蓝箭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25)000121号),对前述资本公积转增进行验证,截至2025年6月30日,发行人已将资本公积人民币116,202,569.00元转增股本,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0,000,000元,累计实收资本人民币360,000,000元。
2025年6月25日,发行人办理完成本次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12、2025年6月,报告期内第十一次股份转让
2025年6月26日,盈科新投资与彬复卿云、彬复惠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盈科新投资将持有的421,895股股份以人民币17,000,000元为对价转让给彬复卿云;盈科新投资将持有的322,626股股份以人民币13,000,000元为对价转让给彬复惠新。
2025年6月30日,王葵与诺瓦星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王葵将持有发行人的142,918股股份以人民币7,065,378元为对价转让给诺瓦星云。本次转让完成后,王葵不再持有发行人股份。
(三)发行人报告期后的股本、股东变化情况
1、2025年7月-9月,报告期后第一次股份转让
2025年7月13日,江栋与沈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江栋将其持有公司181,452股股份以人民币7,000,000元为对价转让给沈远。
2025年7月25日,清控银杏与芜湖博霖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清控银杏将其持有公司2,218,153股股份以人民币83,180,700元为对价转让给芜湖博霖。本次转让完成后,清控银杏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2025年8月6日,江栋与西高投鲲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江栋将其持有公司861,531股股份以34,700,593元为对价转让给西高投鲲鹏。前述转让完成后,江栋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同日,羽翔成长与西高投鲲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羽翔成长将其持有公司428,010股股份以人民币20,000,000元为对价转让给西高投鲲鹏。
2025年1月,共青城蓝箭与共青城天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共青城蓝箭将其持有发行人的558,000股股份(转增后股数)以人民币18,594,000元的价格转让给共青城天擎。根据该《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自交割日(目标公司完成标的股份转让的股东名册变更)起,共青城天擎为发行人股东。发行人更新本次转让完成后股东名册的时间为2025年9月。
2025年9月,共青城蓝箭与共青城天火、共青城苍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共青城蓝箭将其持有发行人622,440股股份以人民币26,800,000元的对价转让给共青城天火,持有发行人的413,280股股份以人民币18,370,000元的对价转让给共青城苍穹。
2025年9月,世纪天华与锡创微蓝及上海天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世纪天华将其持有发行人的225,281股股份以人民币8,065,339元的价格转让给锡创微蓝,将其持有发行人184,320股股份以人民币6,598,913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天游。
2、2025年12月,报告期后第二次股份转让
2025年11月18日,共青城蓝箭与共青城探索签署《蓝箭航天空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共青城蓝箭将其持有发行人8,655,799股股份以88,962,379元的价格转让给共青城探索。本次转让完成后,共青城蓝箭不再持有发行人股份。
2025年12月8日,上海科慧及公司分别与诺瓦星云、吴玉培、简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上海科慧将其持有发行人2,805,296股股份以161,304,495元的价格转让给诺瓦星云、将其持有发行人869,565股股份以50,00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吴玉培、将其持有发行人869,565股股份以50,00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简江。本次转让完成后,上海科慧不再持有发行人股份。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软件开发;会议及展览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数字广告制作;数字广告发布;数字广告设计、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文具用品零售;玩具销售;服装服饰零售;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火箭发射设备研发和制造;火箭发动机研发与制造;火箭控制系统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董事会经营分析
(一)报告期内取得经营成果的逻辑
1、报告期内取得的经营成果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商业航天企业,主要从事液氧甲烷发动机及运载火箭的研发、生产并提供商业航天火箭发射服务。公司主要产品为朱雀二号系列中型运载火箭和朱雀三号中大型重复使用运载火箭。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朱雀二号系列运载火箭尚处商业化发射初期,已成功完成四次飞行任务;公司朱雀三号系列运载火箭已分别于2024年1月、2024年9月和2025年12月完成朱雀三号VTVL-1试验箭百米级、十公里级垂直起降返回飞行试验和朱雀三号重复使用运载火箭首飞任务。报告期内,发行人取得的主要经营成果如下:
1)核心技术创新突破与研发体系完善。报告期内,发行人依托研发团队在液氧甲
烷发动机和液氧甲烷运载火箭的研发和制造领域的技术优势,建立了液氧甲烷发动机技术、辅助动力系统技术、低成本高性能高安全液氧甲烷运载火箭系统技术、可重复使用液氧甲烷运载火箭系统技术、液氧甲烷火箭地面发射系统技术等系列核心技术体系。公司作为全球第三家、国内首家掌握液氧甲烷火箭核心技术的企业,于2023年7月成功实现全球首款液氧甲烷运载火箭朱雀二号的入轨发射,标志着液氧甲烷动力技术的重大突破。2024年1月和2024年9月,公司分别完成朱雀三号VTVL-1试验箭的百米级和十公里级垂直起降返回飞行试验任务。2025年12月,公司完成朱雀三号遥一运载火箭首次发射,二子级成功进入预定轨道,一子级进行了返回回收场的试验,成为中国首枚发射且入轨成功的可重复使用运载火箭。
2)商业化火箭发射服务能力初步形成与验证。报告期内,公司朱雀二号运载火箭
尚处商业化发射初期,分别于2023年12月和2025年5月搭载单位D的卫星载荷成功入轨,实现火箭发射服务收入228.75万元和3,569.00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朱雀二号运载火箭已成功执行四次发射任务,搭载了单位D和公司内部的卫星载荷成功入轨,并已取得国内巨型低轨互联网星座的火箭发射服务订单,为未来规模化商业发射奠定了市场基础。
3)全链条交付能力体系加速构建。报告期内,公司加速构建覆盖研发、制造、测试到发射保障的全链条交付能力体系。公司自主建设完成了百吨级液氧甲烷发动机试车
台及位于东风商业航天创新试验区的两个专有发射工位,显著提升了发动机及火箭的地面测试验证效率与发射响应速度,有效降低了对外部设施的依赖,为未来商业化发射服务提供了核心场地保障与流程控制能力。公司持续投入并优化火箭发动机及火箭箭体批量化生产工艺与制造流程,通过朱雀二号火箭的四次成功发射已初步验证了规模化量产与交付能力。同时,针对下一代主力产品朱雀三号,公司正在加快推进可重复运载火箭生产基地建设,以保障未来市场订单的交付需求。
2、报告期内取得经营成果的逻辑
报告期内,公司凭借其技术力量雄厚的研发队伍、完备先进的研发试验设施与规模化制造体系、一系列独立自主的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建立了液氧甲烷运载火箭的完整产业化体系,且持续进行资源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1)研发投入: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金额分别为48,722.45万元、83,042.93
万元、61,256.49万元及35,958.82万元,研发投入金额较大。持续的研发投入为公司核心产品朱雀二号和朱雀三号的技术迭代与稳步研发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取得802项境内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74项。
2)技术团队组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350人、381人、376
人及404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分别为35.07%、37.87%、32.98%及33.28%。公司所处的航空航天装备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注重人才引进,积极通过各渠道引进优秀研发人才,使得公司的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3)商业化发射保障能力建设:报告期各期,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27,834.93万元、14,573.01万元、49,199.50万元及12,380.71万元。通过持续的投资建设,公司已建成百吨级液氧甲烷发动机热试台和液氧甲烷运载火箭发射工位等项目。
3、对经营成果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和非财务指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朱雀二号和朱雀三号运载火箭分别尚处商业化发射初期和研发试验阶段,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朱雀二号搭载外部商业卫星客户载荷形成的火箭发射服务和其他技术开发服务。
对经营成果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指标为:研发费用。研发费用的规模和投入方向直接反映公司核心产品朱雀系列运载火箭及液氧甲烷发动机的技术攻关进度,与商业化批产能力建设强度相关。
对经营成果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非财务指标为研发人员数量、核心专利和已建及在建产能。一般而言,研发人员增加预示着公司规模的扩大;核心专利数量预示着公司关键技术的突破;已建及在建产能预示着公司潜在的生产能力。
(二)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总体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火箭发射服务和技术开发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朱雀二号系列运载火箭执行了基本型遥一、遥二、遥三及改进型遥一研发飞行试验任务和改进型遥二商业化飞行任务,随着该型运载火箭的连续成功执行飞行任务,公司火箭发射服务收入显著增长。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销售文创产品等。
2、营业收入按业务类型划分及其变动分析
1)火箭发射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朱雀二号系列运载火箭执行了基本型遥一、遥二、遥三及改进型遥一研发飞行试验任务和改进型遥二商业化飞行任务。其中,2023年12月,朱雀二号基本型遥三运载火箭搭载单位DTY-33卫星成功入轨,实现火箭发射服务收入228.75万元;2025年5月,朱雀二号改进型遥二运载火箭搭载单位DTY-29等6颗卫星成功入轨,实现发射服务收入3,569.0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朱雀二号系列运载火箭执行的飞行任务情况如下所示:
2)技术开发服务
公司的技术开发服务主要系公司利用其液氧甲烷运载火箭及卫星制造相关技术为少量零星客户开展技术开发服务。
3、营业收入区域分布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均来源于中国境内,不存在境外销售的情形。
4、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销售收入均为直接销售,通过商务谈判、公开招标和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获取订单,不存在经销的情形。